業主單位: 蕪湖宜居投資(集團) 有限公司
編制單位:生態環境部南京環境科學研究所
前言
本次調查的經開區嵩山路以北地塊面積約 20000.74 m2。該地塊位于蕪湖市 經濟技術開發區龍山街道。地塊四至范圍: 北至空地, 東至千島湖路, 南至嵩山 路,西至空地。調查地塊原屬于蕪湖市經濟開發區龍山街道紅星社區集體農用地。 該地塊未來規劃為公共管理與公共服務用地。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壤污染防 治法》有關規定, 土地用途變更為住宅、公共管理與公共服務用地的, 變更前應 當按照規定進行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因此, 蕪湖宜居投資(集團) 有限公司委托 生態環境部南京環境科學研究所對經開區嵩山路以北地塊土壤污染狀況開展調 查工作。我單位接到委托后, 按照《建設用地土壤污染狀況調查技術導則》(HJ 25.1-2019)等相關國家技術標準和規范要求, 對該地塊土地利用歷史情況進行了 資料收集、現場勘踏, 并對相關人員進行訪問調查。根據所掌握的資料信息, 根 據現場情況,進行必要的現場采樣、快速檢測工作。提出地塊環境調查的結論,
最終編制形成調查地塊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報告。
一、地塊概況
1、地塊位置、面積、現狀用途和規劃用途
1.1 地塊位置
本項目調查地塊為經開區嵩山路以北地塊, 該地塊位于蕪湖市經濟技術開發 區龍山街道。地塊中心坐標為東經:118.396087,北緯:31.469013(X=3482980.086, Y=490124.806)。調查地塊四至范圍:北至空地,東至千島湖路, 南至嵩山路,
西至空地。調查地塊地理位置見圖 1- 1。
1.2 地塊面積
本項目調查地塊為經開區嵩山路以北地塊, 調查地塊總面積為 20000.74 m2。
具體調查范圍詳見圖 1- 1。場地邊界拐點坐標見表 1- 1。
表 1-1 地塊邊界拐點坐標
注: 1.拐點坐標是根據委托方提供地塊紅線提取而得; 2.坐標系采用 CGCS2000 坐標系。
1.3 地塊現狀用途
根據《蕪湖市中心城區 CB-04 管理單元 02 街區(嵩山路北側地塊) 控制性 詳細規劃圖則》、《建設項目用地預審與選址意見書》地塊歷史資料分析, 結合人員訪談得知, 地塊原為蕪湖市經開區龍山街道紅星社區集體農用地, 主要為農田,種植水稻和油菜。2011 年左右該地塊被征收。未來計劃由蕪湖宜居投資(集團) 有限公司開發建設街道中心“宜鄰中心”。目前該地塊閑置, 有周邊居民種植蔬菜,無外來堆土。
1.4 規劃用途
根據蕪湖市經濟技術開發區規劃建設局 《蕪湖市中心城區 CB-04 管理單元 02 街區(嵩山路北側地塊) 控制性詳細規劃圖則》和《建設項目用地預審與選址 意見書》(圖 1-2),調查地塊經開區嵩山路以北地塊未來規劃為公共管理與公
共服務用地。
2、歷史用途變遷情況
(1)地塊歷史變遷情況
根據 Google Earth 歷史影像圖,結合現場踏勘和人員訪談結果綜合得知:
① 2003 年 4 月,調查地塊原為蕪湖市經開區龍山街道紅星社區集體農用地,該地塊內有農田和水塘,農田主要種植水稻和油菜。
② 2007 年 9 月,調查地塊內北側水塘面積減少,其他區域未發生明顯變化。
③ 2012 年 10 月,調查地塊內東南側出現一水塘,其他區域未發生明顯變化。
④ 2015 年 4 月,地塊內未發生明顯變化。
⑤ 2016 年 7 月, 地塊中心偏東有少量農村住宅, 東南側水塘消失, 其他區域未發生明顯變化。
⑥ 2016 年 11 月~2017 年 1 月,地塊內未發生明顯變化。
⑦ 2017 年 10 月,地塊中心偏北有一農村住宅,地塊內其他區域未發生明顯變化。
⑧ 2018 年 7 月~2020 年 12 月,地塊內未發生明顯變化。
⑨ 根據《蕪湖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第 19 號)(蕪政〔2011〕44 號)、《蕪湖市國土資源局征地補償安置方案公告》(蕪國土〔2011〕186 號)、 《關于蕪湖市 2010 年第 41 批次城市建設用地的批復》(皖政地〔2011〕 47 號)得知該地塊 2020 年之前為蕪湖市經開區龍山街道紅星社區集體農用地。
該地塊利用 17 年變遷衛星圖見表 1-2。
表 1-2 地塊歷史變遷衛星圖(2003-2020 年)
二、第一階段調查
1、歷史資料收集
項目組通過各種渠道收集調查場地的相關資料。通過蕪湖市國有土地收購儲備中心等單位,收集了調查地塊土地歷史資料、土地規劃文件等相關資料。
2、人員訪談
項目組成員主要走訪蕪湖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龍山街道紅星村股份經 濟合作社、蕪湖經濟技術開發區生態環境分局(補充)等工作人員和調查地塊 周邊居民,對調查地塊環境情況有了更深入了解。人員訪談信息請見表 2- 1,人員訪談文字和圖片請見圖 2- 1。
3、現場勘踏
3.1 場地周邊環境描述
經開區嵩山路以北地塊周邊 500 m 范圍內環境敏感目標見圖 2-2 。地塊周邊 主要以居住區和學校為主。地塊北側為龍山新苑、向陽小區; 地塊東側為龍山花 園、蕪湖市第三十三中學;地塊南側為奇瑞 BOBO 城、紅星集貿市場、蕪湖市育瑞實驗小學。
3.2 土樣快速檢測情況
項目組對該地塊中建筑物周邊數個點位進行了土壤采樣,在現場用快檢儀對采集的土壤樣品進行分析。
(1)現場快檢采樣方案
在前期收集資料分析的基礎上, 結合現場實際情況,開展布點采樣工作。參 照《建設用地土壤污染狀況調查技術導則》(HJ 25.1-2019)、《建設用地土壤污染 風險管控和修復監測技術導則》(HJ 25.2-2019)和《建設用地土壤環境調查評估技術指南》(環境保護部 第 72 號)等相關標準和技術規范的要求,進行點位布設。初步調查階段,地塊面積≤5000 m2 ,土壤采樣點位數不少于 3 個;地塊面積>5000 m2 ,土壤采樣點位數不少于 6 個,并可根據實際情況酌情增加。
本前期收集資料分析的基礎上, 結合現場踏勘、人員訪談情況, 開展布點采 樣工作。本次調查經開區嵩山路以北地塊,面積約 20000.74 m2,結合歷史遙感 圖,綜合考慮地塊農田和建筑物等要素的歷史分布情況,采用 40 m 網格布設了 15 個土壤快檢采樣點位。此外,在地塊南側和西側布設 4 個對照點位,對照點 位置歷史上為農田, 受人為干擾較小。具體見圖 2-3 地塊采樣布點圖。表 2-2 為土壤重金屬快檢結果。
三、調查結論
本項目調查地塊經開區嵩山路以北地塊,地塊面積約 20000.74 m2,未來規 劃用途為公共管理與公共服務用地。調查地塊當前不存在明確的可造成土壤污染 的污染源, 按照《建設用地土壤污染狀況調查技術導則》(HJ25.1-2019)的規定, 則認為該地塊的環境狀況可以接受, 不需要啟動第二階段采樣調查。該地塊符合 第一類用地標準。因此, 該地塊滿足未來規劃用地性質為公共管理與公共服務用地的土壤環境質量要求。